2026-08-27
HaiPress
2026年8月17日,在湖南祁东县,一名老人因身体不适走进一家棋牌店休息。不到一分钟,老人突然晕倒。店主发现后将其扶起并送医,但老人最终不幸离世。事后,老人家属向店主索赔10万元,理由是“老人是在牌馆出的事,店家既然有帮扶行为,就该负责”。尽管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均已判定店家无过错,但家属态度强硬,扬言“不赔就把遗体放牌馆门口”。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赔偿金额从10万元降至1.9万元,店主最终转账支付。
老人进店前感到身体不适,自行走进店内休息。店主的儿子回忆说,母亲与老人没有过任何交流。老人进店后不久便晕倒在地。店主上前帮扶,并将老人移到店外,其他人拨打了120。救护车到达时,老人仍有生命体征,但神志不清,最终经抢救无效离世。
老人离世后,家属坚持向店主索赔10万元,认为店家的帮扶行为应承担责任。虽然相关部门已明确判定店家无过错,但家属态度坚决,威胁要将遗体放在牌馆门口。经过两次协商,店主最终同意支付1.9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款”。
店主的儿子表示,母亲因此事出现严重身体不适,失眠、头晕、吃不下饭。事发后门店暂时关门,家人在照顾母亲。他表示,刚交了房租,店开了两年,还不确定是否继续开店。社区提出愿意补贴,家里接受了这一方案,以免浪费更多时间和精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老人系自行进入店内休息,店主并无法定监护或安全保障义务。老人死亡是自身疾病导致,与店主的帮扶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