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8
HaiPress
8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通过网络“摇人”、携械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处罚,并深挖机动车非法改装源头,有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8月13日,罗城公安民警发现某短视频平台上一段视频引发不良影响。视频中,多人驾乘电动车、手持器械聚集,内容带有地域对峙挑衅色彩。获知情况后,罗城公安组织情指、网安、治安、交警及辖区派出所组建专班,连夜开展核查取证。

经查,视频发布者为该县小长安镇男子韦某某。此前,韦某某在社交网络中与他人发生口角。为争所谓“面子”,8月13日凌晨,韦某某通过网络直播公开“摇人”,召集多人携带器械、驾乘电动车连夜前往挑衅。因未找到对方人员,一行人拍摄挑衅视频上传网络后返程。办案民警在做好证据采集后,依法传唤涉案人员到案,并在东门镇查处一处机动车非法改装窝点,扣押包括非法改装的电动车在内的涉案物品一批。经审讯,到案嫌疑人员均如实供述自己寻衅滋事、无证驾驶、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治安处罚;另有4名主要参与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对其余情节轻微的参与人员予以训诫教育,并责令写下悔过保证书。对机动车非法改装窝点的调查正在进一步进行中。民警介绍,部分群众存在“只要没动手就不算违法”的错误认识。事实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并非以“是否造成伤害后果”为唯一判定标准。聚众造势、持械示威、通过网络传播挑衅信息等行为本身,就已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依法应当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