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272万余元!济南17人被骗 主犯获刑4年

2026-06-30 HaiPress

街边发放理财传单,许诺保本保息、高额回报,看似稳赚不赔的投资机会,实则是精心布设的非法集资陷阱。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假借投资理财名义线下揽储,骗取17名群众三百余万元资金,最终获刑受罚。法官提醒,理性看待投资理财,对承诺保本付息、回报畸高的项目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信所谓的“高息理财”“项目投资”,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据案情介绍,2014年1月,被告人金某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实际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日常运营。该公司自成立后,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合法审批资质,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大肆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据了解,为吸引社会群众投资,金某雇佣多名业务人员在社会公共场所发放宣传传单,公开对外推广投资理财项目,以高额利息、全程资金监管、提供反担保、到期全额返本为核心噱头,刻意打消投资者资金顾虑,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纳存款。


经司法审计核实,2014年3月至同年12月期间,该公司累计向刘某等17名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314万余元。案发前,仅向投资人返还资金41万余元,仍有272万余元群众钱款未能追回。经查,涉案集资款项主要被金某用于对外项目投资。


另查明,被告人金某此前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刑罚,本次属于再次实施同类金融犯罪。


历城法院综合全案事实、涉案金额、危害后果及前科情节,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金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其此前所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依法责令金某退赔17名集资参与人全部经济损失。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所有资源全部收集于互联网,分享目的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如有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等,请给我们留言。